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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吃了72,却被强行付款90元?”在餐厅遇到这些情况,统统可以拒绝!

中国消费者 中国消费者 2020-09-05


餐厅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“霸王条款”哪里跑!

想和朋友想尝个鲜就进店点菜了……


不知道上面的情节大家有没有遇到过?餐厅有“最低消费标准”其实在很多地方都常见,不少顾客会觉得:“我吃不了,点那么多好浪费!”“凭什么要有最低消费?”那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拒绝吗?这里有答案!大家快来看看吧~
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条


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有权获得质量保障、价格合理、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,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。
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


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,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、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。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,其内容无效。


餐厅“最低消费”的规定是不合法的!


单方面制定这样的条款,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也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。除了“最低消费”,诸如此类“禁止自带酒水”的霸王条款在生活中也是经常遇到。



“禁止自带酒水”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中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,侵犯了消费者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
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九条


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。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,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,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。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,有权进行比较、鉴别和挑选。


遇到了“霸王条款”怎么办?
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三十九条


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,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:(一)与经营者协商和解;(二)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;(三)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;(四)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;(五)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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